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责编: 曾之光 作者: 何海瑞 发布时间:2026-05-22 浏览量:268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6〕8号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学院、实验室、责任人三级安全责任体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管理力量,深化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准入教育、应急培训和风险防控工作。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教学实际,各单位须切实加强服装工艺及数码印花实验室、雕塑实验室、产品陶瓷综合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实训室)、摄影实验室(实训室)、油画实验室、模型工坊等具有艺术专业特色的实验实训场所的风险识别和安全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及专项检查组,统筹推进自查、检查、整改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覃宪儒、卢新华

副组长:陶立阳  胜、刘朝雄、包建明

  员: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与信息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组

  长:武鹏程

副组长:曾之光、李德贤、季运强、黄世华

  员: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与信息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及实验室工作负责人

(三)专项检查组

专项检查组第一位成员为组长,负责统筹本组检查工作,组织组员按时完成全覆盖现场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汇总检查结果。具体分组如下。

序号

检查地点

检查小组成员

1

设计艺术学院

吕雅婷、谭鸿超、白建强、郑哲瀚、吴双利、黎添祥

2

造型艺术学院

冯海波、  钟远诚、徐志令、毛夏丽陈洪茂

3

服装学院

  瑜、  、郝士杰、江柳清、叶雪梅、易远翀

4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瑜、  张乐平、贾金琨、任  义、易远翀

5

影视动画学院

曾之光、何海瑞、李宗毅、梁达锦、  许灵龙

6

传媒艺术学院

谭维健、于    原开轩李卓然蔡光瑞

7

AI艺术学院

吕雅婷、谭鸿超、  孟昭晨晖、黎添祥

8

教育学院

冯海波、  、蒙剑英、冯小霞、邓晓君陈洪茂

9

文学院

曾之光、何海瑞、包瑞峰、周增懿、于  、许灵龙

10

哲学学院

曾之光、何海瑞、覃传茵、  琳、张  许灵龙

11

舞蹈学院

石厚、白  翔、李  谦、王小勤、石鹏飞、邹优明

12

美术学院

石厚、白  翔、陈建江、袁志伟、关懿恒、邹优明

13

书法学院

谭维健、于  淑、李东垚、宁梦宇、江威龙、蔡光瑞

14

公共实验室

莫欣新  、钟延富、劳大耀黄伟春

三、工作任务

(一)实验室数量及归口管理情况摸底

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开放工作室、公共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明确实验室名称、所在楼栋、实验用房类型、校内归口管理部门等信息,如实填写《全区普通高校实验室分类管理与归口管理统计表》(附件1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与分级分类

二级学院要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和《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5),组织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逐室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梳理主要风险点,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3

排查内容重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危化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空间环境安全、应急设施配备、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准入管理等。对服装工艺及数码印花实验室、雕塑实验室、产品陶瓷综合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实训室)、摄影实验室(实训室)、油画实验室、模型工坊等具有艺术专业特色的实验实训场所,要结合实际加强风险识别和安全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与危险源,要立即建立风险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与时限,实施动态销号管理。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及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情况将作为学校检查和上级入校调研的重要内容。

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须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实际,在相关台账和自查报告中如实填报风险等级情况,不得空项漏项。

(三)全面自查与闭环整改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隐患治理,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条列出、建立台账、尽快整改、动态清零、见底见效。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往年度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也应一并纳入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四)配合上级实地调研

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高校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及实训室开展实地调研。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学院,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即日起—5月25日,各二级学院完成全面摸底、风险排查、自查自纠,建立相关台账。

(二)学校检查阶段:5月26日—5月27日,学校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三)持续整改阶段:5月28日—9月25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推进隐患整改,动态更新台账,完成整改总结。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各二级学院须按时报送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由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上传至“广西高校科研管理与服务云平台”。

(一)2026年5月28日前报送:

1.《全区普通高校实验室分类管理与归口管理统计表》(附件1)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3)

3.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附件4)

4.《参加2026年4月23日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的情况报告》(300字以内,附参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二)2026年9月25日前报送:

1.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6年)(附件6)

2.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5日前报送整改总结报告材料至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851142@qq.com。学校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上传平台。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摸底排查、隐患整改、材料报送等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对迟报、漏报、虚报以及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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