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学工办 责编: 岳莹 作者: 陈淑文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量:1172
各二级学院:
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升国旗仪式是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强化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升旗仪式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升旗仪式,现将举行升旗仪式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升旗仪式人员
2020-2022级全体在校学生,全体年级辅导员、班级辅导员及学生管理工作教师。
二、升旗仪式时间
(一)周一早上6:50分准时举行升旗仪式。如需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则在升旗后进行。
(二)广播站开播时间:6:30。
(三)各班集合完毕时间:6:45。
三、升旗地点
升旗地点在东、西校区操场,住在东区的学生在东区操场参加升旗,住在西区的学生在西区操场参加升旗。各二级学院各年级按照既定位置排列集队,队伍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四、升旗仪式要求
(一)着装得体。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求做到服饰整洁,不准穿背心、拖鞋入场。升旗仪式进行期间要摘掉帽子、墨镜、口罩等。
(二)保持安静。升旗仪式进行期间要保持安静,不能接电话或吃东西。
(三)立正肃立。国歌响起,所有人员应面向国旗持立正姿式,端正肃立,目送国旗升起,整个过程要严肃认真,禁止出现走动、讲话、蹲下和背向国旗等现象,直至升旗仪式结束。升旗开始时未能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同学,应原地站立,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至杆顶后,方可走动。
(四)升旗仪式开始前,整理队伍的过程中,班级辅导员应站在本班队伍前面,队伍整理好,准备开始升旗的时候,班级辅导员应回到本班队伍后面,升旗过程中,时刻关注本班的纪律状况。
(五)升旗仪式结束,由升旗仪式的主持人宣布解散,此时学生可有秩序离场。
(六)如在升旗前或升旗过程中遇到下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学校将通过广播及时通知暂停或取消升旗仪式。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3日